食品許可證(即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法人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續和流程,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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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申請書,詳細說明變更法人的原因和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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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提供現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原件和副本,以便核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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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人的身份證明:包括新法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并驗原件,以證明新法人的身份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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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人的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明:如果原法人無法辦理變更手續,需要提供其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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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變更證明:提供企業已經完成法人變更登記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企業法人變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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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證書、經營場所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明等,具體根據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準備。
二、提交申請
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至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其的窗口。在提交時,要確保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和提供必要的信息。
三、審核與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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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審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其是否齊全、真實、有效。如果發現材料存在問題,會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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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審核通過后,相關部門會組織人員對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以確認其仍然符合食品經營許可條件。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設備設施是否齊全且符合規定等。
四、審批與發證
經過審核和現場檢查,如果申請人符合條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作出準予變更的決定,并換發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人需按照通知要求及時領取新證,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