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名稱:北京國信力拓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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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特公司進(jìn)入中國三十多年,憑借雄厚的技術(shù)研發(fā)實力,可靠的產(chǎn)品品質(zhì),完備、快捷、高效的售后服務(wù)體系,得到了國內(nèi)各行業(yè)用戶的一致肯定,產(chǎn)品已廣泛應(yīng)用于政府、金融、電信、電力、交通、科研院所、制造業(yè)及軍隊等行業(yè),數(shù)以千萬的用戶正在依靠山特UPS為其設(shè)備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環(huán)境。
山特蓄電池使用范圍:
UPS不間斷電源、警報系統(tǒng)、應(yīng)急照明系統(tǒng)、郵電通信、電力系統(tǒng)、電廠電站的開關(guān)控制及事故處理、
銀行不間斷系統(tǒng)、電話和電訊設(shè)備、電動玩具、消防,安全防衛(wèi)系統(tǒng)、醫(yī)療設(shè)備、太陽能系統(tǒng)、船舶設(shè)備、控制設(shè)備、電子儀器及其它備用電源。
電池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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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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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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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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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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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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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特24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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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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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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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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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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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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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特38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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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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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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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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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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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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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特65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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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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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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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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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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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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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特100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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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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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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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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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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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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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特蓄電池特點:
性能與優(yōu)勢:
★安全可靠性高
采用全自動的安全閥(VRLA),能防止氣體被吸入蓄電池影響其性能,同時也可防止因充電等所產(chǎn)生的氣體造成內(nèi)壓異常而損壞蓄電池。全密閉蓄電池在正常浮充下不會有電解液及酸霧排出。同時,采用自主專利技術(shù)的蓄電池托盤與蓄電池配套使用,確保蓄電池組使用更加安全。
★使用壽命長
在20℃環(huán)境下,F(xiàn)M系列小型密封電池浮充壽命可達(dá)3~5年,F(xiàn)M固定型密封電池浮充壽命可達(dá)8~10年,F(xiàn)ML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dá)10年,F(xiàn)MH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dá)10年,GFM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dá)15年。
★自放電率低
采用特種鉛鈣多元合金,對隔板、電解液及各生產(chǎn)工序的雜質(zhì)進(jìn)行嚴(yán)格控制,在20℃的環(huán)境下,KSTAR蓄蓄電池在6個月內(nèi)不必補(bǔ)充電能即可正常使用。
★導(dǎo)電能力強(qiáng)
采用銅芯鍍銀端子及特別設(shè)計,保證極佳電氣性能。
★適應(yīng)環(huán)境能力強(qiáng)
可在-20℃~+50℃的環(huán)境溫度下使用,適用于沙漠、高原性氣候。可用于防暴區(qū)的特殊電源。
★方向性強(qiáng)
特別隔膜(AGM)牢固吸附電解液使之不流動。電池?zé)o論立放或臥放均不會泄露,保證了正常使用。
★綠色無污染
靜音、且無污染物排出。蓄電池房無需用耐酸防腐措施,可與電子儀器等設(shè)備同置一室。
SANTAK山特蓄電池使用與注意事項:
⒈蓄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yīng)進(jìn)行補(bǔ)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恒壓2.27V/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2年,在恒壓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應(yīng)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
⒊當(dāng)蓄電池浮充運行時,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yīng)低于2.20V,如單體電壓低于2.20V,則需進(jìn)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
⒋蓄電池循環(huán)使用時,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最大電流不大于0.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先用不大于上述最大電流值的電流進(jìn)行恒流充電,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35~2.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35~2.45V恒壓充電,直到充電結(jié)束。
⒌電池循環(huán)使用時充電完全的標(biāo)志:
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jìn)行充電,其充足電的標(biāo)志,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jù):
⑴充電時間18~24小時(非深放電時間可短)。
⑵充電末期連續(xù)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
⑶恒壓2.35~2.45V充電的電壓值,是環(huán)境溫度為25℃的規(guī)定值。當(dāng)環(huán)境溫度高于25℃時,充電電壓要相應(yīng)降低,防止造成過充電。當(dāng)環(huán)境溫度低于25℃時,充電電壓應(yīng)提高,以防止充電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每個單體增減0.005V。
⒍蓄電池放電后應(yīng)立即再充電,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fù)其原容量。
⒎電池使用時,務(wù)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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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AK山特蓄電池蓄電池運行檢查和記錄
⒈電池投入運行后,應(yīng)至少每季測量浮充電壓和開路電壓一次,并作記錄:每個單體電池浮充電壓或開路電壓值;
⒉蓄電池系統(tǒng)的端電壓(總壓);
⒊環(huán)境溫度。
⒋每年應(yīng)檢查一次連接導(dǎo)線是否有松動和腐蝕污染現(xiàn)象,松動的導(dǎo)線必須及時擰緊,腐蝕污染的接頭應(yīng)及時作清潔處理。
⒌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以下異常情況,應(yīng)及時查找故障原因,并更換故障的蓄電池:
⒍電壓異常;
⒎物理性損傷(殼、蓋有裂紋或變形); ⒏電池液泄漏;
⒐溫度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