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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是發生化學反應時生成了不溶于反應物所在溶液的。從字意上理解就是在重力作用下沉淀去除。污水中的懸浮,可以這是一種物理,簡便易行,效果良好,是污水處理的重要技術之一。
根據懸浮的性質、濃度及絮聚丙烯酰胺凝性能,沉淀可以分為:自然沉淀,絮凝沉淀,區域沉淀。域沉淀的懸浮顆泣濃度較高(5000mg/L以上),顆粒的沉降受到周圍其它顆粒影響,顆粒間相對位置保持不變,形成一個整體共同下沉,與澄清水之間有清晰的泥水界面。二次沉淀池與污泥濃縮池中均有區域沉淀發生。
絮凝沉淀是顆粒物在水中作絮凝沉淀的。在水中投加混凝劑后,其中懸浮物的膠體及分散顆粒在分子力的相互作用下生成絮狀體且在沉降中它們互相碰撞凝聚,其尺寸和不斷變大,沉速不斷加。懸浮物的去除率不但取決于沉淀速度,而且與沉淀深度有關。地面水中投加混凝劑后形成的礬花,生活污水中的有機懸浮物,活性污泥在沉淀中都會出現絮凝沉淀的現象。
缺點
污水處理劑的缺點
在網上看到很多關于聚丙烯酰胺作為的好處,很少提到關于聚丙烯酰胺在廢水處理應用的缺點,
通過網友評論,筆者發現聚丙烯酰胺做為污水絮凝劑的主要缺點有以下三類
1、會使水的COD和氨氮含量
2、鹽度會加 丙烯酰胺有毒 聚丙烯酰胺毒性相對較低
3、加量大的時候的粘度會加。使用量的話,效果又不好 ,所以一定要控制好加量。
聚丙烯酰胺用于污水處理時主要用于絮凝沉淀,廢水中只需投加少量的聚丙烯酰胺產品即可以排水中的懸浮物,使更清澈,如果聚丙烯酰胺投加量過大會廢水,流動性減弱,擁擠堵塞排污管道。 這是在使用中常遇到的問題。
絮凝劑的分子、分子結構與形狀及其所帶基團對絮凝劑的活性都有影響。
一般來講,分子量越大,絮凝活性越高;線性分子絮凝活性高,分子帶支鏈或交聯越多,絮凝性越差;絮凝劑產生菌處于后期,細胞表面蔬水性強,產生的絮凝劑活性也越高。
盡管聚丙烯酰胺作為絮凝劑的缺點有很多,但并不影響其作為目前用量 多佳廣的絮凝劑產品之一,聚丙烯酰胺具備超高分子量結構和投加量低,處理單位體積污水成本較低等優點,在沒有出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絮凝劑產品之前,聚丙烯酰胺無疑很具有前景的絮凝劑產品。
導讀:在建設項目和規劃動工之前做環境影響評價,是保護環境的道閘門。然而,環評領域出現了有資質的不干活,干活的沒資質的掛靠苗頭。專家認為,這一現象是環評市場化過程中出現的陣痛,只有在改革現行的環評體制小氣候,同時形成對排污高壓的環保大氣候后,這道閘門才能把得嚴、守得死。
環境評估存在亂象 掛靠成市場化過程中陣痛
工程未動,環評先行。在建設項目和規劃動工之前做環境影響評價,是保護環境的道閘門。然而,經采訪發現,如今閘門開始松動,環評領域出現了有資質的不干活,干活的沒資質的掛靠苗頭。專家認為,這一現象是環評市場化過程中出現的陣痛,只有在改革現行的環評體制小氣候,同時形成對排污高壓的環保大氣候后,這道閘門才能把得嚴、守得死。
環評市場存亂象
據環保部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國登記至環評機構或相關機構的環評師有10912人。而截至2014年2月,全國共有環評機構1158家,其中甲級機構192家,乙級機構966家。
環評機構申請資質或由乙級資質升到甲級都需要一定數量的環評師來支撐,而一直以來環評師并不富余,便有了掛靠這一說。重慶兩江志愿服務發展中心工作人員丁文章介紹,目前環評資質掛靠可以分為個人的環評師掛靠和建設項目資質掛靠兩種個人掛靠環評師資質每年能拿3萬至6萬元掛靠費;公司掛靠環評機構資質的,需要抽取建設項目費用的30%左右交給環評機構作為管理費。
環評資質掛靠已經是行內公開的秘密。盡管國家相關部門一再禁止,這股歪風開始收斂,但還是比較嚴重。現在是干活的基本沒資質,有資質的基本不干活。重慶兩江志愿服務發展中心負責人向春說。
這可以從被查的環評機構中一窺全豹。據了解,2013年環保部在《關于部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和人員處理意見的通報》中點名34家環評機構,其中有15家是因為借用外單位人員作為環評專職技術人員或環評文件部分章節由協作單位人員主持編制。情況還不僅如此去年底,我們在江蘇、湖北兩省調查時又發現了120多名公職人員涉嫌把環評師掛靠到53家環評機構中。可見現在掛靠現象有多嚴重。向春說。
不少受訪專家認為,環評掛靠尤其是公職人員的掛靠行為,使得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中的編制和審批人員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嚴重擾亂了為環境把關的環評制度,喪失了環評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如果任由其發展,將會使通過環評的項目也存有極大的環境隱患。
掛靠是市場化過程的陣痛
我國的環評實踐起步于20世紀70年代,在80年代細化了基本建設項目環評的范圍、內容和程序。在2002年,環評的地位獲得空前提高,當年通過的《環評法》不但將環評對象的范圍擴大到規劃,而且將環評規定為審批規劃或建設項目的前置條件。
從發展的趨勢來看,掛靠是環評市場化過程中產生的陣痛。山西省環保廳一位工作人員說,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環評工作主要由環保系統的事業單位、高校機構等單位來做。后來民營機構進入環評市場時,環評資質的準入門檻已經比較高了為了有活干,民營機構只能去事業單位‘挖墻腳’,但環評師又不想放棄體制內的身份。久而久之,就產生了掛靠現象。
在市場化過程中,制度設計上也存有漏洞。北京大學環境學院副教授趙智杰說,比如,2005年出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中規定,申請評價資質的機構需要提交相關工作業績證明這是一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盡管后來把‘業績’的條件放寬,但仍有一些想進入環評市場的機構被逼走上了掛靠的路。
同時,環評程序不透明,也讓掛靠鉆了空子。向春介紹說,按規定,環評單位資質和環評師資質在基本流程走完后會有一個公示期,把名單帖出來接受公眾監督。然而,公示的媒介是機關網站,訪問量難與大眾化媒體相比,監督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公開的環評文件中,往往沒有環評工程師、環評審查專家、合同等關鍵信息,公眾不能方便有效地監督環評情況監督不到位,掛靠就不能及時發現。
從環評公司的角度來說,省錢是掛靠的直接動力。太原市一位環評機構負責人分析說,如果是掛個證,我每年花五六萬元就夠了,但要是聘環評師來正兒八經工作,沒有10萬請不來。為了省錢,不少環評機構都會用掛靠這一招。
多舉措把好環評閘門
環評是控制環境風險的重要手段,掛靠亂象卻使得嚴格把關的環評制度遭遇信任危機。面對環評掛靠亂象,如何才能正本清源,把好這環保的道閘門?
相關部門應該改變多年來對甲級環評機構總量控制的思路,增加環評機構、培訓環評師,以滿足市場需求。丁文章說,多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需要做環評的項目日益增多,環評市場需求非常大,但供給卻有限。如果供需平衡了,掛靠現象自然就消失了。
上述山西省環保廳人士認為,在技術方面,要避免環評師‘腳踏兩只船’,個人信息聯網是關鍵。他分析說,一個人不可能在兩個單位同時交養老、等五險一金,只要個人信息實現全國聯網,環評師與環評公司之間是不是有掛靠關系便一目了然,這將有效地打擊掛靠行為。
向春則認為要發揮公眾、環保團體等第三方的監督作用環保部門應建立暢通的信息公開渠道,及時、地公開環評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業務信息等內容,給公眾參與環評監督提供方便,鼓勵公眾和第三方專業組織參與監督。
同時,要加快推進環評體制市場化改革。據悉,環保部在2013年、2014年兩次出臺規定,要求現有事業單位性質的環評機構要通過體制改革,形成獨立企業法人性質的環評機構,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業內人士認為,到2015年,掛靠的環評師將面臨后抉擇,要么留在體制內,要么去公司真正地做環評。
更重要的是消除掛靠現象恐怕還要依賴整個環保的大氣候。趙智杰說,隨著明年新《環境保護法》的實施,環保監管將比以往大大加強,有了‘史上嚴’的排污處罰,企業環境違法造成的經營風險加大,將逐漸迫使其主動尋找正規資質的環評機構編寫科學的環評報告,這樣一來,環評掛靠也許會慢慢失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