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列舉了以下的養著好的觀點如下:
1.公司注銷少則半年,多則一年,時間之久,耗時
2.注銷公司會產生一筆費用且需要時間去做審計報告。成立清算組,發債權人公告和發放員工工資等等 耗力
3.在注銷過程中也可能遇到稅務局查賬要求補稅金或者罰款,心累
4.注銷公司意味這要在要在認繳資金的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5.現在新三板上市的唯一要求是公司注冊滿3年,注銷后再注冊時間耽誤。
6.養著的話,你后期不經營可以進行轉讓。因為注冊滿一年額公司可以貸款。
乙方列舉一下的觀點證明注銷好
1.不注銷,每月都需要請人記賬報稅,這是一筆錢,還不如注銷好,一了百了。省錢
2.不注銷,有沒有按時報稅提交年審年報就會拉入黑名單。面臨罰款和行政處罰。影響后期注冊公司,影響法人,股東的信用,貸款,買房等等。
3.稅務政策多變,今天減免稅收,明天又可能讓你補交,你要不交就查你,這不不是鬧著玩的。
4.雖說公司注冊時間長后期轉讓可以獲利,但這不能100%保證,后期也可能賣不出去的情況也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