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了解,“治霾神器”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PM10的數值,即控制揚塵,但對能否降低PM2.5,即能否治理霧霾沒有定論。多位專家受訪時對其所謂的治霾功能持否定觀點,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就直言,霧炮車就是個灑水的東西,說它能除霾不科學,原因在于大氣是個超級流體,把部分污染物噴下來,很快會有其他地方的補充過來。
筆者調查發現,盡管只能局部抑塵,但這個功能在多個城市被發揮得淋漓盡致,一些以高價購來的霧炮車,被安排在空氣質量監測點附近作業,以此試圖影響空氣質量指數。
環保人士:數據好看但不符實
民間環保組織“好空氣保衛俠”的發起人趙亮曾在石家莊、邢臺、邯鄲、鄭州等地進行調研,發現這些地區存在空氣監測點附近使用霧炮車灑水噴淋的情況。他表示,“確實會起到一些短時效果,監測點的數據會降低,因此這些地方會定時定點使用霧炮車”。
據了解,目前定量描述空氣質量狀況的指數是A Q I。參與空氣質量評價的主要污染物為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項。通過灑水等方式,可降低空氣中PM 10等數值,從而降低一定范圍的A QI。
趙亮表示,這些數據雖然好看,但與城市真實空氣質量不符,“我們發現,這些霧炮車通常都在監測點附近噴灑,很少真正開到城市里去用,所以監測數據是有偏差的”。
據趙亮觀察,這些霧炮車一般在污染高峰期、早中晚等時間節點在監測點附近出沒,有針對性地進行噴灑,以形成比較低的監測數據。趙亮直言,“霧炮車就像一個大口徑的水炮,短期之內是能降低指數,但如果說用它治霾,簡直滑稽。”
“我們在這些地方還看到,有1/4到1/3的監測點會設置在公園、近水環境等地方”,趙亮說,這樣會導致空氣質量檢測出的結果比城市里實際情況更好。
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筆者,近年來為了干擾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各種各樣的造假手段都“發明”出來了。“最近最夸張的,是西安市環保局長安分局主要官員用棉花堵塞空氣采樣器,導致數據異常。”馬軍說。此外,有些企業甚至會在污染源檢測時直接調整檢測參數,在檢測設備上動手腳,影響數據采集、傳輸。
至于霧炮車的所謂治霾功能,馬軍認為,霧炮車的問題在于范圍小,“只能對局部地區的揚塵起一點作用,想要對付整個霧霾狀況是不可能的。”
“監測點周邊作業是受上級指令”
筆者調查證實,在空氣監測點附近使用霧炮車灑水噴淋的情況的確并不少見。
去年11月,福建媒體曾報道,有市民質疑在廈門市思明區的洪文一處空氣監測點附近,常有一臺霧炮車在作業。當時,就有市民質疑監測數據造假。
對此,思明區環衛處工作人員昨日告訴筆者,霧炮車是環保局購買后交給該處使用的。而負責霧炮車作業的吳隊長表示,該處有兩臺霧炮車,不僅在洪文等區域作業,在地鐵施工區域、拆遷工地等空氣污染較重的地方也有作業。其稱,“按環保局安排的線路走”,他們只負責執行。吳隊長認為,霧炮車對抑制揚塵效果明顯,至于降霾“有點作用”。
而在今年10月15日,蘭州市安寧區環境保護局在上發出的“2016年10月14日區環保局巡查情況”,顯示有以下記錄:“檢查監測點周邊,霧炮車正作業”。
日前,筆者致電該局,工作人員承認,該局確有幾臺霧炮車,已在11月移交給區環衛局,而霧炮車作業對于降低環境監測指標“有一定作用”。工作人員稱,使用霧炮車在監測點周邊作業是受上級指令,由該局調度環衛局、城管執法局來實施,現時仍在進行。
影響監測數據以提升名次
12月6日,河北省邢臺市政府發出部門動態稿《市城管執法局六項措施防治大氣污染》。其中,“全面覆蓋,提升效果”一節中提及,“達活泉公園環路每天濕掃2次,重污染天氣增加到5次;利用濕墩布對設施進行保潔,用霧炮車對監測點周圍進行降塵……”
對此,筆者昨日致電邢臺市城管執法局,該局景觀辦一名工作人員稱,凡氣溫在0攝氏度以上、天氣允許,該局都會組織使用霧炮車對監測點周圍進行降塵,而從監測數據看,霧炮車對P M 10有一定改善作用。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邢臺的大氣質量此前位列全國倒數第一,而前幾天降到了倒數第十,他認為這在于“氣候原因加政府措施”。
這類案例還包括福州市鼓樓區。該區環保局今年6月20日發出的“2015年鼓樓區環境保護大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提及,該區“科學調派2臺霧炮車,對空氣監測點位周邊的路段進行噴霧作業,一周七天,每天6小時連續作業,大幅度減少了空氣中的揚塵量。”
此外,今年3月,《人民日報》亦曾發出讀者來信,批“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做小動作”。文章稱,“朋友到某城市出差,所住旅館附近有一個空氣質量監測站點,每隔一段時間,就有幾輛霧炮車在監測點周邊作業,灑水車也頻繁出現。附近居民說,作業時段,監測點附近的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文章稱,這樣的“治理成效”注定無法對接公眾感受。
業界人士解讀標書:通用性少,排他性多
上月,華南某鎮政府委托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對霧炮車進行招標。筆者從政府采購網上獲得了招標通告和技術要求,并邀請了業界一位資深人士以此為例進行解讀。
指定要求多項獨特技術
該專家認為,對于這份標書,華南某企業的響應程度最高。根據這一標書的第1.16項,競標霧炮的左右擺動必須由微電機驅動,該企業的霧炮符合此標準;第1.19項中,明確提出競標霧炮具備遙控功能,而這正是華南某企業大力推廣的新技術。
第4 .6項中,要求霧炮必須具備不低于40m m的消音雙壁,這也符合華南某企業的特色。“就是兩塊板中間夾一層消音棉。”該專家質疑,霧炮的消音技術有很多,為什么唯獨選用雙壁消音?第4 .7項中,要求競標方須提供中國機械工業委員會的第三方鑒定報告。該專家表示,并不知道所謂的“中國機械工業委員會”,市場上銷售的霧炮,也不需要該“委員會”提供的報告。筆者通過檢索也沒有發現“中國機械工業委員會”的相關信息。
招標造假的可能性大
第4 .9項中,要求噴霧機具備“國家3C認證”,而除南方某企業以外,很少有企業取得這一認證。值得注意的是,該技術規范把霧炮稱為“遠程噴霧機”。據專家介紹,華南某企業有這個名稱的專利。如果其他廠家競標成功,也要把產品名稱改成“遠程噴霧機”,但就有可能被起訴侵權。據了解,這場招標會將在本月14日開標。
筆者還曾以購買者的身份接觸到另一家華南企業,亦獲取了對方撰寫的標書。在標書的第4 .6項中,寫到風機葉片必須是鋼制的,且做過動平衡測試。上述專家表示,只有大廠才會去做動平衡測試。在這些大廠中,又主要是前述兩家華南企業采用鋼制葉片。
該專家表示,標書的通用性要求越少,排他性要求越多,那么招標造假的可能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