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環境因素識別評價中的幾個問題
環境因素特別是重要環境因素是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筑基礎,體系的其它管理要素都是圍繞它們而開展管理活動的。《ISO/IEC62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導則》及“中國國家EMS認證機構認可制度“中都將環境因素列為四個需要重點審核的要素之一。環境因素是環境管理體系中重要的要素。另一方面,在建立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時如何有效、充分地識別、評價環境因素,在實施審核時如何審查組織在這方面的成效,是EMS工作中困難的任務之一,也是疑問多、難把握的地方。
現就EMS實際工作中經常涉及到的幾個疑難點的處理方法進行如下探討:
1環境因素識別的充分性
許多公司在識別、評價環境因素時能夠比較全面地考慮污染物排放,而在考慮源頭避免或減少污染物產生方面相對薄弱。ISO14001標準核心特點之一是污染預防思想,即在產品、活動、服務各方面及全過程中要避免、減少及控制環境影響,要從“投入”和“產出”兩方面去考慮環境因素。為此,在設計程序、識別和評價環境因素時,應考慮產品及其包裝設計、工藝設計、原材料選用、能源資源消耗、運輸倉儲、有毒有害化學品使用、固體及液體廢棄物管理、生產過程污染物產生排放、產品使用、服務及廢棄等環節中可能產生有害或有益環境影響的因素。充分領會產品生命周期分析法的思想以及工藝過程分析法的思路,對全面識別環境因素是有幫助的。
2異常狀態下的重要環境因素
某些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污染物,但由于環保設備齊全先進,控制手段得力,各種污染物終均遠低于適用排放標準得到排放。因此,EMS工作人員認為這方面不存在重要環境因素。
這里存在誤區。ISO14001標準“環境因素”定義及“4.3.1環境因素”條款中均要求確定現實具有或能夠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環境因素,即應充分考慮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及正常、異常、緊急三種運行狀態下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針對上述案例,在制定及實施相關程序時可考慮將正常狀態下低于排放標準的污染物排放作為一般環境因素,但同時必須考慮環保設備發生故障時、定期維修時、人為失誤時、生產過程中超量產生污染物時等異常或緊急狀態下可能產生的嚴重環境影響。簡單的方式是對進入環保裝置之前或生產裝備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狀態進行重要性評價。以上所述適用于對可用強度、濃度、總量、速率、數量等方式實施限制的環境因素的評價,如污水排放、廢氣排放、噪聲等。
無論對于生產裝置口還是環保裝置口,應分別對具體污染因子進行評價。
3廢棄物、能源、有毒有害化學品等方面的重要環境因素廢棄物(或使用能源的裝置或有毒有害化學品)在任何一個企業里一般都是種類繁多,在識別和評價環境因素時,是分別逐一進行,還是作為一個問題統一提出,這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若從有效實施環境管理出發,可做如下考慮:
a.廢棄物管理
1)在識別環境因素時,全面具體地明確各種廢棄物;2)有關廢棄物處置、廢棄物防治的法規不象污水噪聲大氣防治法規對污染物有量的限制,在某種意義上,隨意處置100kg或100噸廢棄物并無本質區別。鑒此,一般地可將廢棄物處置定義為一個重要環境因素,具體實施控制時則必須將它們合理分類分別合法處置。
3)關于廢棄物削減,宜對各類廢棄物產生量實施重要性評價,可將大于等于某一數值的廢棄物產生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并對它們實施改善和日常控制。
b.能源管理、
1)在識別環境因素時,全面具體地確定各類消耗能源的設施、裝備及活動。
2)將“能源消耗”整體地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并實施日常管理和控制。
3)同時對各種裝置的單臺或單類的能源消耗進行重要性評價,將“大于等于某一數值的裝置的能源消耗”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
4)資源、材料消耗可與能源消耗同樣對待。
c.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
1)識別環境因素時,應全面具體地明確使用的各種有毒有害化學品。
2)定義“有毒有害化學品的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可能的火災、水災、泄露事故等緊急狀況”為重要環境因素,制定應急方案和日常管理程序。
3)對各種物品的使用量進行評價,定義“大于等于某數值的有毒有害化學品使用”為重要環境因素,考慮替代或削減使用量的改善方案。
4)“含臭氧層破壞物質(ODS物質)如哈龍1211滅火器、R12等為制冷劑的空調系統、含多氯聯苯變壓器等的使用”均應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加強裝置維護管理,并著手研究和尋找替代。
企業申請ISO14000標準認證審核條件及需提交資料
一、ISO14000認證審核條件
1、申請方應已建立文件化的環境管理體系,并且運行良好。
2、申請方本年度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物無嚴重超標排放情況。
二、ISO14000認證中申請方應在預定的認證審核日期的一個月前提交下列材料:
1、組織簡介;
2、認證申請書;
3、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監測報告及《申請認證組織應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5、地理位置示意圖;
6、區域平面示意圖;
7、主要工藝流程及污染物產出示意圖;
8、"環評"批復,"三同時"驗收報告(表);
9、環境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應附重要環境因素清單,法律、法規清單以及目標、指標和環境管理方案)
10、環境管理體系概述,包括:體系覆蓋范圍、體系運行時間、運行成效、內審及管理評審時間等(打印件)。
制定ISO14000系列標準的七條關鍵原則
經充分協商,ISO/TC207對制定ISO14000系列標準規定了七條關鍵的原則:
①ISO14000系列標準應具有真實性和非欺騙性;
②產品和服務的環境影響的評價方法和信息應意義準確,并且是可檢驗的;
③評價、實驗方法不能采用非標準方法,而必須采用ISO標準、地區標準、國家標準或其它技術上能保證再現性的標準試驗方法;
④應具有公正性和透明度,但不應損害機密的商業信息;
⑤非歧視性;
⑥能進行特殊的有效的信息傳遞和教育培訓;
⑦應不產生貿易壁壘,保證國內、國外的一致性。
ISO14000系列標準不增加并努力消除貿易壁壘
ISO/TC207在制定ISO14000時的指導思想之一是:“不增加并努力消除貿易壁壘,無論對環境好還是環境差的地區”。
客觀上ISO14000系列標準統一了環境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使那些以此制定貿易壁壘的國家有所收斂;標準要求各國公開其有關體系、產品標準和認證方法,為其貿易伙伴提供條件,有助于消除貿易壁壘。
另一方面,ISO14000系列標準的實施又是另一種壁壘,它對那些信息不通,行動緩慢的國家和組織將造成實際上的貿易障礙。各發達國家對ISO14000系列標準持積態度,在標準尚為草案時就開始了試點認證工作;發達國家也以環境為借口向發展中國家提出了要求。因而,發展中國家要擺脫其受控制的地位就必須迅速著手開展ISO14000實施工作。從這一意義上說,ISO14000的認證是通向未來國際貿易市場的通行證。
事實上,環境問題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日益明顯中的地位日益明顯,環境已與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因素聯結起來,形成了嚴重的技術貿易壁壘。這種壁壘是各國為保護其國內人民和國內市場而刻意制造的,是近期內難以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