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B蓄電池12V7AH報價正確的充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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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充滿電的UPS蓄電池 (即鉛酸免維護密封蓄電池),不連接任何負載空置大約六個月后就必須重新充電,以避免電池損壞。一個帶負載放電至低電狀態的電池,在放電后72小時內必須 重新充電,以避免電池損壞。UPS在閑置不用時,應斷開連接的電池,否則在幾天至一周的時間內會導致連接的電池過放電而損壞,所以閑置UPS時,應斷開連 接的電池。GEB電池如果電池在放電后很長時間沒有重新充電,將會導致極板的氧化,也即是大量的晶體或固化的硫酸鉛留在電池金屬極板上,常用的充電方法將 很難或不能重新使硫酸鉛重新分解,這會導致電池過早的損壞。GEB電池 每一個電池廠商都建議UPS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電力UPS在放電后72小時內 重新充電會完全恢復電池的容量和壽命。都不允許電池放電后每個單元的電壓低于1V,對于12V的電池是6V。如果客戶的電池電壓低于此值,就只能更換電池 了。GEB電池的UPS都會避免使其連接的電池過充電。在儲存和運輸電池時應采用正確的方法,以避免過放電導致電池壽命 縮短及損壞。如果有遇到GEB電池過放電,可以先用大電流充電機修復下看,或許能回充一部分容量1、 正常狀態在正常狀態下電路中N1的“CO”與“DO”腳都輸出高電壓,兩個MOSFET都處于導通狀態,電池可以自由地進行充電和放電,由于MOSFET 的導通阻抗很小,通常小于30毫歐,因此其導通電阻對電路的性能影響很小。7|此狀態下保護電路的消耗電流為μA級,通常小于7μA。2、過充電保護電池 要求的充電方式為恒流/恒壓,在充電初期,為恒流充電,隨著充電過程,電壓會上升到4.2V(根據正極材料不同,有的電池要求恒壓值為4.1V),轉為恒 壓充電,直至電流越來越小。電池在被充電過程中,如果充電器電路失去控制,會使電池電壓超過4.2V后繼續恒流充電,此時電池電壓仍會繼續上升,當電池電 壓被充電至超過4.3V時,電池的化學副反應將加劇,會導致電池損壞或出現安全問題。在帶有保護電路的電池中,當控制IC檢測到電池電壓達到 4.28V(該值由控制IC決定,不同的IC有不同的值)時,其“CO”腳將由高電壓轉變為零電壓,使V2由導通轉為關斷,從而切斷了充電回路,使充電器 無法再對電池進行充電,起到過充電保護作用。而此時由于V2自帶的體二極管VD2的存在,電池可以通過該二極管對外部負載進行放電。在控制IC檢測到電池 電壓超過4.28V至發出關斷V2信號之間,還有一段延時時間,該延時時間的長短由C3決定,通常設為1秒左右,以避免因干擾而造成誤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