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健全電動叉車安全管理機構或設置專職人員,作為保證電動叉車安全運輸的組織措施。認真宣傳、貫徹并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指令。
認真、徹底地執行企業運輸管理法規、法令、標準和技術規范,結合本企業工藝流程、物料的性質和運輸量的大小,按照規程要求設置運輸道路、交通標志,選用運輸方式等。參照國家有關企業運輸的規程、法令、標準等的安全要求,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廠區、車間、庫房、對站場的叉車行駛規則,貨物裝卸、搬運安全操作規程及企業電動叉車的使用、檢查、維修制度等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堅持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認真對新電動叉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對老駕駛員建立每年一次的定期復審制度。對廣大職工驚醒企業交通安全知識和有關交通法規、制度的宣傳教育。
在努力做好預防事故發生的同時,對事故應認真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靠的改進措施不放過。